近日,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许某、刘某与王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件。王某租赁许某、刘某挖掘机一辆,并雇佣二人为其干活,在工作完成后,王某却对许某、刘某索要工资一事推三阻四,无奈之下,二人将其诉至法院。
立案庭接受案件后,立案审查人员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初步的审查,让当事人办理了立案手续。立案后,将案件移送给了承办法官。法官拿到案件后进行了梳理,立即打电话告知双方当事人来法院调解室先进行调解,双方当事人来到调解室后进行了案情的交流,也诉说了自己的请求。法官将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分析透彻后指出双方当事人的矛盾,并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,释法明理。
在法官耐心的讲解后,王某意识到了自己这种“老赖”行为的错误。经过协商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王某也向徐某、刘某保证自己将会按照此次调解协议来进行给付,在调解协议明确写明了王某在什么时间段内给付完毕,如若王某没有履行此次协议内容将会进入执行阶段。
在现行的经济社会中,不讲诚信、恶意拖欠、拒不履行合同及法院裁决等现象屡见不鲜,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: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,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处罚金。”这些法条中明确规定了如果达成调解后,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严重性。
后期联系到许某、刘某二人,王某已经给付完毕。此次调解十分顺利。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将多措并举加大治赖打击力度,让我们身边更多人知道当“赖人”的严重性,让这个社会不再泛滥“赖人”。
作者:江恩力森编校:彭程监审:姜博终审:范志伟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#个上一篇下一篇